第三十章 要打,就彻底点

第30/114章

  终于想起来这人是谁,脸上明明还挂着警惕的神情,嘴上却很客气地同他打招呼,“是小徐?跟我爸划拳,我输了。”

  徐朝宗闷笑,“你划拳就很少会赢吧。”

  暑假结束,新学期开始。

  “放心。

  他载着芝麻,一路骑行来到了她家附近,已经围着她家附近的街道走了起码三四圈。

  他主动将牵引绳递给她,“虽然它没累,但我有点累,帮我遛一下?

  孟听雨手心发痒,欢快的笑声不止。

  孟母也不勉强女儿,起身,准备离开,却在下一秒,连孟听雨都没反应过来时,她将盖在女儿脸上的那本书拿开。

  今天从超市回来,看到楼下陈爷爷两口子在跟超市送米的人交涉。

  屋子里都是淡淡的玫瑰气味。

  正好有车经过鸣笛。

  孟父还有些回不过神来,见徐朝宗态度跟动作都如此自然,他懵了两秒,却还是接过了那个大西瓜。”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提出用划拳这种方式啊。

  为了避免这种糟糕的情况发生,他各种软磨硬泡,才终于借来了王远博的电动车。

  她已经过了跟母亲倾诉感情烦恼的年纪了。两老感激不已,非要留他吃饭,他在看到屋子里闲得直打转的芝麻时,心念一动,提出借狗一用,跟二老坦白,他喜欢的人很喜欢狗……

  他也不会亏待芝麻,真的一路靠腿走到孟听雨家附近,他倒是没什么问题,但他担心芝麻在中途要抗议罢工。

  他租的那套房子离她家几乎都有十几公里之遥远了。

  况且她跟徐朝宗之间的种种,都太过复杂,根本就说不清,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她跟他,没人可以真的理解。

  两人一狗继续往前面走,徐朝宗与她自在闲聊,“这么热的天,你出来是准备做什么的?

  她的女儿正值含苞待放的年纪。

  徐朝宗哑然失笑。”

  划拳很少会赢,这也意味着她赢过。

  会将脑袋往她手心拱,还会围着她打转,狂摇狗尾巴,看得出来它也实在很喜欢她。”

  孟听雨才将牵引绳又还给了徐朝宗。

  孟父总觉得追问女儿的感情史这种事,不太适合父亲去做,于是回家后,火急火燎地就将看到的一切都说给了妻子听,并且催促妻子去询问女儿。

  只在他这里赢过。这在学校里也引起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热议,每年燕大都会有交换生项目,今年正好也轮到了传播学院,这次交换的学校位列全球十大新闻学府之首,享誉业内外,而这所学校的传媒是当之无愧的顶级王牌专业①,可以这样说,她们系里就没有人不为这个交换项目心动的。”孟听雨微微仰头,将书本摊开盖在脸上,“真的不是。

  原来比“顺路”更好笑的借口是“遛狗”。

  孟听雨仿佛没有听到,只是低头目光含笑地看着芝麻摇晃的尾巴。

  前世也曾经有过无数回,他送她回家,目送着她上楼的背影。”

  孟听雨上前,在爸爸还没反应过来时,拉着爸爸往小区里走去。

  谁不想出去看看呢,谁不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次卧里,孟听雨刚洗漱完,坐在椅子上往发尾抹着发油。

  其实,他这样一个打牌时都会精准算牌的人,怎么可能在跟她划拳时一次都不会赢呢。

  买好瓜后,两人一狗又往回去的方向走去,都快到小区附近时,竟然碰到了担心女儿提不动西瓜特意出来的孟父。

  “只是想看看我的宝贝现在在想些什么。

  孟父在看到徐朝宗时,还愣了好几秒。”

  “可是,我觉得小徐的确是你会喜欢的那种男生。

  芝麻却很不舍,围着她打转摇尾巴。

  不知道是不是被她熏陶多年,此时此刻脑海里竟然也浮现出这样一句话来:当时只道是寻常。”孟母以调侃的口吻意味深长的说道,“所以还蛮惊讶的,以为你们早就在一起了。他年轻时也是这样过来的。

  “我是小徐,叔叔,您好。

  现在想想,即便没有重生,到最后飞出笼子的人是她,被困的那个人才是他。

  前世,两人买到了很好吃的叉烧肉,只剩最后一块的时候,她会说“这个是我买的,抢我的叉烧肉要判刑”,他问“判几年”,她也是现在这样正经的神情说“死刑”。”徐朝宗解释道,“它是我的贵宾,没让它吃半点苦,你看它像是累到的样子吗?”

  芝麻非常温顺。”

  “我以为你要抢我的瓜。

  明显一副在躲避追问的模样。

  “懂了。

  彼时再稀松平常的事,到了今日,也会成为一种奢望。

  “妈——”

  孟听雨无奈极了。

  “判几年?”

  她想起爸爸一脸跃跃欲试要划拳、妈妈在旁边眉开眼笑,她输了以后,爸爸还要幼稚地自夸“我年轻时划拳就真的很厉害、打遍天下无敌手”,脸上也带了些笑意。

  只是他有心退让,有心让她赢。

  鸣笛声盖住了他的声音。”猜得到孟父是出来接瓜的,徐朝宗自然而然地将手中的瓜给了孟父。他干脆就帮陈爷爷将那一袋五十斤的大米轻松地扛在背上送到了家门。

  夜色笼罩,路灯下的飞蛾像是永远不知道疲倦般围着光源打转。”

  他问。”

  接着,孟母又将那本书盖在她脸上,还伸手轻轻地拍了一下,“听雨,不要太着急,什么事都可以慢慢来。

  这附近有很多水果店,孟听雨很快地就选中了一个看起来就很不错的瓜。

  再看向女儿,女儿眼神飘忽,一会儿看天上的星星,一会儿看树。

  孟母一边回忆着“小徐”长什么样子,一边来到了次卧。

  徐朝宗这个人从来都与诗意情调沾不上边。”孟母将切好的西瓜放在书桌上,目光柔和地看向台灯下的女儿。”

  孟听雨看了他一眼,没犹豫,伸手去接。

  即便没见孟听雨几次,但对她的触摸一点儿都不反感。

  而且那所学院还坐落于BBC总部,有传媒界“牛津”的美称②。”

  孟听雨企图用装死来蒙混过关。

  就连头发丝上都坠着青春无敌的气息。

  “不是你们想的那种关系。”

  徐朝宗轻咳一声,面露尴尬之色。

  两人的手不经意地相触。

  “你爸爸他有点担心。”

  徐朝宗看孟父孟母都很亲热,并没有生疏感。

  两人这一瞬间都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她也不拆穿他,只是走近几步,蹲下来,伸手摸了摸芝麻的狗脑袋,以心疼的口吻刻意“讽刺”无良遛狗人,“芝麻,真是辛苦你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马呢。”

  “买西瓜。

  “我先回去了。

  孟父这才发现,自己被女儿“摆”了一道,回头去看,那年轻人还牵着狗站在原地没舍得走。

  见她这样开心,他最后那点担忧也就烟消云散。徐朝宗习惯性地去帮她拿重物,将瓜提在手里,见她看着自己,他心下慌乱,生怕自己这个举动惹她厌烦,赶忙解释道:“芝麻喜欢你,你牵狗绳,我来提瓜,这样正好。

  “好。”

  孟听雨也跟他开了个玩笑。

  其实好像也不应该这样忧心,她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相反很多事情比他还要勇敢得多,所以那天,她一点儿都没慌张,还很镇定地将妨碍她奔跑的高跟鞋给扔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前世这时候竞争非常非常激烈,她本来就很犹豫,主要还是怕给家里增添负担,一看那么多比她成绩优异得多的同学都在报名,想着自己肯定是没什么机会,于是也就歇了这念头。

  孟听雨正式进入大三,才开学没几天,学院就发布了一个重要通知。

  她是一个无论离开谁都会过得很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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