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拉缇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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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会儿他在床上补眠,眼睛都没睁开,懒洋洋地回她,“那七年后的我也不是现在的我。

  这场生日聚会对他而言成为了一种煎熬,多呆一秒钟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一天。”

  王远博拉长音调,“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不过徐朝宗如果继续待下去并且跟他们一起唱歌,她才会惊掉下巴呢。

  那个回答,似乎也是出自于他本心。

  “这样啊。

  原来是这样。看,我这里冒了一颗痘痘,就是闻了你的二手烟,你要赔我!可现在再回想起从前的种种,三十七岁的徐朝宗,跟十九岁的徐朝宗,彻底不再是同一个人了,他的脑子里逐渐被工作占满,原本她该有的空间也一点点挤压。

  会抽出时间陪她看电影,但他太忙,一个月可能就只能看一次,并且看电影的时候还不专心,一场下来总会出去两三次接电话打电话。后来相处久了,她也有脾气,她不愿意将他跟别人比较,可碰上重要的节日她总是一个人,这恋爱谈了跟没谈一样时,她也会抱怨,她的初恋可不像这样,成天的神龙见首不见尾。

  那时候她是真的爱他,爱到愿意体谅包容。

  徐朝宗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回道:“我教的那个高中生,是孟听雨的表弟,我在他家里见过照片。

  孟听雨没有出现在姑妈家,而是被朋友带着去了玫瑰花见到了盛韬,于是那一天,变成了她跟盛韬的初次见面。

  烟雾缭绕,王远博看着徐朝宗怔忪的神情,只觉得这位室友更加陌生。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

  省得她每次脸上冒痘、洗头多掉了几根头发、感冒、失眠,都要赖在他身上,他也招架不住。”

  这个问题的确是在折磨着他。】

  ……

  包厢里,王远博收到消息,第一反应就是看向正跟盛韬咬耳朵说悄悄话的孟听雨。

  王远博愣了一下,“谁?

  盛韬却不是全没恋爱经验的愣头小子,一听这话,便以为她是生理期来了身体不适。包厢光线较暗,他的脸红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等王远博走远后,徐朝宗站在窗户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走出包厢,盛韬买单时,她站在大厅的大鱼缸前,悄悄地伸出手,手掌心多了几个指甲掐出来的印子。

  她使劲地掐他的胳膊,“徐朝宗你知不知道二手烟危害更大!

  王远博点燃了香烟,倚靠在窗户抽烟。

  孟听雨不由得长吁一口气。”王远博虽然觉得徐朝宗没说实话,却还是回道,“国庆之后,韬哥的摄影社团有个活动要去玫瑰园采风,他当时在宿舍邀请我们一块儿去你还记得吗?

  包厢里也没热水,下意识地,他也不想说。

  ……

  徐朝宗很久没抽烟了,第一口还是被呛到。”

  孟听雨摇了摇头,“有一点不舒服。那么,为什么现在孟听雨跟盛韬认识呢?

  他喜欢这个她吗?”

  她说得含糊。

  徐朝宗疲倦又想笑,在他决定他的未来不会有孟听雨时,她走向了另一个人。他已经不再是十九岁的他,自然也无法喜欢上现在的她。气氛很好,可孟听雨还是无法集中精神,盛韬一颗心都在她身上,自然看出了她的心不在焉,在他们唱歌时,他坐在她身旁,凑在她耳畔问道:“怎么感觉你不开心?

  他想不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偏差,让原本该是陌生人的两个人相识了。

  实际上,他内心深处对这种无厘头的事情嗤之以鼻。”

  其他人都在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徐朝宗却听到了这句话,跟在王远博身后走出了包厢。”

  再后来,他就干脆戒了。

  王远博狐疑地看着徐朝宗。

  不过是可笑的占有欲在作祟。

  男生宿舍的友情也就那么一回事,他们宿舍就更一般了,说白了就只是同住一寝室的普通同学,不管是殷明盛韬还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为室友两肋插刀的人。不是,你这什么意思,我怎么这么纳闷呢?实际年龄三十多岁的他,可以轻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情是因为谁,跟坐在包厢里那个一无所知的十八岁孟听雨无关。”

  他这求生欲满满的回答,显然答到了她的心坎上。

  可现在,多喝热水这句话,他说不出口。那个时候你还会爱我吗?

  彼时,七年后的他还是喜欢七年后的她。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楼梯,没有再回头,走出百味轩,冷空气扑面而来,他低头给王远博发了消息:【临时有事我先走了。真喜欢上一个女孩,即便对方是室友的女朋友,好像也不会有任何的心理障碍。

  他总是这样,不懂得享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骏马,他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他根本抽不出什么时间陪她逛街看电影,一个月能一起去餐厅吃两顿饭,那都特别罕见。老天还真是酷爱跟人开玩笑,离婚后他重生了回到了一穷二白的大学时代,在他还在反复纠结犹豫时,孟听雨已经遇到了另一种可能。大概是后来创业压力接踵而来时。”

  他每次抽烟后,她都会碎碎念,“啊,徐太太,你好可怜,你的阳寿又因为你那杀千刀的抽烟老公少了一天!

  原本已经模糊的事情越来越清晰,清晰到好像是昨天发生过一样。”

  徐朝宗捏了捏鼻梁,还是没忍住,问道:“他们怎么认识的?他烟瘾不重,有时候通宵加班会抽一根提神,那会儿孟听雨的嗅觉灵敏,跟雷达似的,只要他抽了,她就能闻到,大冬天的会让他在外面吹冷风半个小时、将味道散了才让他进屋。他的前女友每次生理期时都会跟他撒娇,毕竟性别不同,他根本没办法体会所谓“一把刀在肚子里搅来搅去”的可怕体验是什么感觉,每次也只会说,多喝热水。”

  这句话像是解释了,但真正细究起来,什么也没说。他几乎不参加同学聚会,今天能来,他们已经很诧异了,这会儿没打招呼就离开,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风。”

  徐朝宗低声说:“你先去。

  他确定,前世盛韬跟孟听雨并不认识,两人是毫无交集的陌生人。”

  徐朝宗的记性很好,很快地脑海里便有了一条清晰的时间线。

  不过,她已经很满意了。”

  话到出口,他意识到了什么,皱紧了眉头,定定地看着徐朝宗,“你不会说孟听雨跟韬哥吧?”

  王远博:“?”

  同住一年多,王远博自认虽然不是那么了解徐朝宗,可都是男人,他能看得出,他看孟听雨,跟徐朝宗看孟听雨时,眼神是截然不同的,也因为如此,盛韬刚才才那样不快。

  王远博诧异地说:“靠,你小子还会抽烟?

  包厢里的这一切,都在极尽可能地压缩着空气。

  当然不。”

  盛韬嗯了声,“那我们去唱歌?

第10章 ͿŠǴ

  徐朝宗没有回包厢,绕过门口下楼离开。

  突然,王远博起身,“我去下洗手间。

  还好走了。

  徐朝宗心烦意乱,伸出手,语气低沉地说,“给我一根。

  她满足地笑了。”

  徐朝宗现在的这具身体还不会抽,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呢?

  王远博不禁在心里摇头。

  本该是他跟孟听雨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天。你承认吧,你就是想害死我,你不爱我了!王远博是想出来抽根烟,刚走到拐角处,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是徐朝宗,烟夹在手指间,还没来得及点燃,随口道:“你也出来了啊。

  盛韬才注意到只有王远博回来,环顾一圈,问道:“徐朝宗呢?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觉得这厮以后绝对会挖墙角。”

  直到口中辛辣的滋味弥漫,徐朝宗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嚼了生姜。那次孟听雨跟她室友被邵灵带着去了,他俩那时候认识的。

  百味轩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着盛韬过去,他定了中包,叶思思跟邵灵凑钱给他买了生日蛋糕作为礼物。

  一根烟结束,王远博抖了抖不小心落在裤子上的烟灰,“走,进去吧。”

  徐朝宗的离场,三个男生包括同班同学叶思思都没讶异。七年后的我应该还是会对七年后的你一见钟情。不只是认识,他们之间的关系……

  徐朝宗低头掩去了那略显烦躁的神情。我散下味。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从那以后,他慢慢改变。然而现在的情况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她。

  曾经孟听雨抱着手机盘坐在地毯上,语气天真,“徐朝宗,网上说,我们的身体每七年就会完全替换每一个细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后的我跟现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个我。

  她从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着,跟徐朝宗的恋爱让她委屈坏了,积攒够了,她爆发出来,没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胁他。

  太没节操了他们。”

  徐朝宗已经抢过了他的烟盒,从里抽出一根,动作熟练地点火,夹在修长的手指间,燃起寥寥烟雾。在他们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时间都独来独往,且来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处下来,他好像也没跟什么同学成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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